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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林控股举办《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专题培训,以法治力量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05月28日 1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能力与意识,在新司法解释即将施行之际,2026年5月28日上午,加加林控股有限公司在集智堂会议厅举办了一场高规格的法治专题培训。本次活动特邀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副主任陈媛与检察官袁海莅临授课,吸引了加加林控股各大业务板块核心骨干及上下游供应链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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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重要司法文件,《解释(二)》针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织紧织密了惩治腐败的刑事法网。为帮助公司各部门及合作链条上的伙伴深刻领会新规精神,加加林控股特邀司法实务专家走进企业,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

培训现场座无虚席,气氛庄重而专注。陈媛副主任与袁海检察官他们深耕法律政策研究与检察实务多年,拥有极为丰富的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他们首先对《解释(二)》的出台背景与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指出这部司法解释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定罪量刑标准,还加大了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针对与会企业代表关心的商业合规问题,陈媛副主任与袁海检察官分别展开了重点剖析。他们结合高发的真实案例,生动且详细地阐释了新规中的重要指引——即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将全面参照受贿罪、贪污罪等定罪量刑标准执行。陈主任强调,这一重大变革意味着司法机关将对此类行为采取“同罪同罚”的严厉态度,彻底打破过去部分领域存在的身份壁垒。陈主任提醒在座的业务及供应链管理人员,民营企业在商业往来中必须高度警惕非法回扣、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的红线,这不仅关系到个人面临的严肃追责,更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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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来自采购、销售及供应链一线的同事们结合日常经营中遇到的“介绍贿赂界定”“预期收益受贿认定”等细节积极提问,陈媛副主任、袁海检察官一一进行了专业而务实的解答,并对《解释(二)》中细化完善受贿认定标准、增加违法所得追缴等延伸新规进行了梳理。不少供应链代表表示,通过这场“及时雨”般的培训,更加明确了在未来的业务往来中如何守住底线、规避雷区。

培训最后,公司创始人任志鸿作为管理层代表做了总结发言。作为深耕医疗器械数智化领域的现代企业,加加林控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专注健康,为善最乐”为使命,并将“敬畏法律、尊重契约、阳光做事”融入企业核心精神。在全国法治反腐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此次专题培训不仅是一堂鲜活的普法课,更是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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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未来,加加林控股将继续强化全体职工的法治思维,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与合规监督机制,与广大供应链合作伙伴携手,共同营造清正廉洁、公平透明的商业生态,以严守法纪底线支撑医疗器械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为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企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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